汽车电动玻璃升降器行业标准
QC/T 636-2000
前 言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是在综合分析国外先进汽车企业的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并结合我国汽车电动玻璃器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鉴于目前国内尚未制定汽车行业传导和耦合造成干扰的标准,本标准中有关抗干扰性要求直接引用ISO 7637-1:1990《道路车辆-传导和耦合造成的电气干扰》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汽车车身附件研究所、上海实业交通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再华、候少俊、缪幼熙、方家鎏、季多闻。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T 636-2000
汽车电动玻璃升降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电动玻璃升降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2V的绳轮式电动玻璃升降器,其它形式的电动玻璃升降器(如齿轮臂式、软轴式等)也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423.17-198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法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4942.2-1985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QC/T 413-1999 汽车电器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ISO 76371:1990 道路车辆一传导和耦合造成的电气干扰 第一部分:标称电压为12V的客车和轻型商用车辆一电源线引入干扰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电动玻璃升降器(以下简称升降器)
是指由电机驱动,并通过传动机构将汽车车窗玻璃沿玻璃导向槽上升或下降,并能按要求停留在任意位置的装置。
3.2 运行速度
是指单位时间内汽车车窗玻璃的行程。玻璃上升时为上升运行速度,玻璃下降时为下降运行速度。
3.3 关闭力
是指汽车车窗玻璃上升时,在运行的反方向施加力而使电机堵转,此时升降器对堵转物的作用力。
4 技术要求
4.1 升降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外观
4.2.1 升降器金属件必须经防腐蚀处理,或使用具有耐腐蚀性的材料制造。
4.2.2 升降器塑料件表面应平整、无气泡,无影响使用的变形。
4.2.3 金属零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均匀,不得有明显缺陷。
4.3 性能要求
4.3.1 基本性能
1)工作电压
升降器在11V~15V电压下应运行平稳,不允许有异常噪声和卡滞现象。
2)电流特性
升降器的工作电流不大于15A,堵转电流不大于28A。
3)关闭力
升降器的关闭力应符合产品图样的技术要求。
4)运行速度
升降器的上升运行速度应为70mm/s~200mm/s,下降运行速度应满足产品图样技术要求。
4.3.2 自锁性
升降器在车窗玻璃行程内任一点应能自锁,在升降器玻璃托架上施加500N负载时,不应损坏,玻璃下降量不大于5mm。
4.3.3 耐温度变化性
升降器在不工作状态下应能经受-40℃低温和+75℃高温的温度变化试验,恢复室温后应符合4.3.1的规定。
4.3.4 绝缘介电强度
升降器电机内各互不连接的导体零部件对壳体之间应能耐实际正弦波形的高压试验,绝缘不被击穿。
4.3.5 耐过电压
升降器应具有耐过电压能力,试验后应符合4.3.1的规定。
4.3.6 热保护性
升降器应具有热保护特性,其首次打开时间、恢复时间及开断次数应满足产品图样技术要求。试验结束后热保护器仍能正常工作。
4.3.7 抗干扰性
升降器电机应具有抗干扰性能。当干扰时,升降器电机在运行中允许出现电流波动,但干扰取消后应恢复正常。